近日新冠肺炎(Covid-19)案例暴增,疫情延燒讓學校紛紛停課因應,根據教育部統計,累計到4月29日全台共有22縣市、1531所校採取全校或部分班級停課(含線上教學),家長們若臨時請託不到人照顧,或仍須配合到公司上班,勢必要向公司請假自行照顧學童;另一方面,公司雇主和人資也十分苦惱當家長員工請假時該如何給假給薪呢?

別擔心!下面將已整理好員工假別一覽表讓您對照,請繼續看下去吧。

 

員工因疫情或家庭關係須請假,雇主給假給薪對照表

 

假設雇主已做好因應措施,但公司員工或員工家人仍不幸受疫情波及必須檢疫或被隔離,雇主該如何因應?

另一方面因政府公布停課,若公司員工因照顧學童因素須請假,雇主又該如何給假給薪呢?

下表可供雇主、人資們對照:

 

 (圖片來源:518熊班)

 

針對以上的情況,勞工如果請「防疫隔離假」或「防疫照顧假」,請假期間的天數、薪水都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,雇主在計算資遣費、退休金或職災補償時要特別留意喔。

 

▌舉例:公司因疫情營業虧損須資遣新人妹,老闆B總新人妹約定110年1月16日離職,原平均工資計算期間為109年7月17日至110年1月16日,但這段期間因為新人妹曾請過防疫隔離假14天,則B總應該將這14天的工資和天數都扣除,計算起始日應往前推算到109年7月3日。

最後,小編也要特別叮嚀雇主們,如果員工迫於疫情關係須請假,也符合請假合理事由,雇主應依照相關假別給薪,更不能強迫員工請特休、補休,或用自己的假別請假,否則違反勞基法及特別條例規定,罰責都是數萬元起跳!

 

再者,員工因疫情請假,基於合理事由應不能記曠職、扣發全勤獎金或另外要求補上班,這些做法都是違法且有相關罰則。我們都不樂見疫情蔓延,也希望企業主們謹慎做好防疫,勞資雙方一起合作來戰勝疫情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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